中欧体育信息产业融合与数字贸易发展:中国地级市的经验证据
发布时间 : 2023-08-09 11:40:46数字贸易是推动中国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如何促进市场释放数字贸易潜能是现阶段中国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文章以三网融合政策的实施构造准自然实验,基于2001~2019年293个地级市数据和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信息产业融合显著提升了城市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这一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技术创新是信息产业融合促进城市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路径。拓展分析发现,当城市区域、城市等级、城市政府规模和城市产业结构存在差异时,信息产业融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迥异。基于此,文章建议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市场调控,放松产业融合管制,引导资源均衡配置,从而为提升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营造自由的产业发展环境。
作为经济全球化和全球数字化发展催生的新型贸易模式,数字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并迅速重构全球贸易格局。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抓手。从经济基础来看,2019年中国数字贸易顺差为1873.9亿元,同比增长46.1%。从上层建筑来看,2022年数字贸易首次被纳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见,数字贸易已经成为新常态下推动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着重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贸易。在此背景下,探究如何激发市场潜力,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成为亟需关注的重要课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产业融合和政府管制放松催生了跨行业服务(Garcia-Murillo&MacInnes,2001)。植草益(2001)通过对信息通讯业的产业融合情况进行论证,指出产业融合是一种通过技术革新和放宽限制降低行业壁垒,从而使得产业边界模糊化的现象。由于信息技术具有渗透性、带动性、倍增性、网络性以及系统性的特点,信息产业融合也呈现多维发展的特征,不仅促使原本独立的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业务等信息产业交叉融合,也通过产业前后向关联向传统产业渗透(胡汉辉、邢华,2003)。基于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的现实考量,中国政府曾通过行政管制手段严令禁止广播电视业、电信业和互联网产业(以下简称“广电网”产业)融合发展。随着信息化进程加快和用户需求不断变化,分散的技术平台已无法提供统一便捷的多样式服务。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国民经济和信息化水平,21世纪初期以来中国逐步推进三网融合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广电网”三大信息传输网络业务交融、信息互通和设施共享,最终实现“广电网”产业融合发展。
数字贸易是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贸易形式,关键生产要素及交付方式的数字化是其有别于传统贸易的主要特征(孙杰,2020)。数字贸易的交易对象不仅包括以数字形式交付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李忠民等,2014),也包括以数字技术支撑或驱动交易的传统货物商品(马述忠等,2018)。由此可见,数字贸易大致包括以贸易对象数字化为特征的数字贸易化和以贸易方式数字化为特征的贸易数字化两大内容。其中,数字贸易化是以信息网络和数字平台为载体,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以无形贸易标的交易为特征的贸易对象数字化活动;贸易数字化则是以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为平台,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贸易方式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理论上,一方面,信息产业融合通过促进技术创新,加强数字信息技术服务的互换性和互联性(周振华,2002),进而促进贸易对象数字化发展;另一方面,信息产业融合通过促进技术创新,为商品交易提供数字化渠道(张夏恒、李豆豆,2020),进而推动贸易方式数字化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本文旨在借助三网融合政策的实施构造准自然实验,实证检验信息产业融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机理。
与本文密切相关的文献有两类:其一,产业融合的经济效应研究。20世纪80年代,Gambardella&Torrisi(1998)率先发现计算机、通讯、半导体和其他电子产品行业发生了较为明显的产业融合现象,随后学者们开始关注产业融合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从制造业投入服务化、数字化视角考察产业融合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刘斌等,2016;刘斌、赵晓斐,2020;张晴、于津平,2021)、企业出口二元边际(刘斌、王乃嘉,2016)、企业技术进步(刘维刚、倪红福,2018)以及出口产品质量(祝树金等,2019)等的影响。其二,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贸易活动,一方面与传统贸易一致,受到市场规模、技术创新、劳动力禀赋、有形基础设施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的影响(盛斌、高疆,2020;冯宗宪、段丁允,2022);另一方面受到数字贸易新规则等制度因素的影响(李忠民等,2014;陆菁、傅诺,2018;刘洪愧,2020)。此外中欧体育,现有研究普遍认为通信技术和互联网信息产业是影响数字贸易规模的重要因素(Freund&Weinhold,2004;姚战琪,2021;施炳展,2016)。数字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进步(陈维涛、朱柿颖,2019),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会显著提高出口贸易效率(范鑫,2020)。
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大致如下:第一,尽管已有大量文献研究了信息产业融合的经济效应和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但却鲜有文献探究信息产业融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具体机理。本文借助三网融合政策的实施构造准自然实验,率先检验了信息产业融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第二,现有关于三网融合政策的研究聚焦于定性分析,例如,探究三网融合的难点与动因(赵珏、张士引,2015)、应用价值与融合机制(粟皓、吕本富,2016)等,但却鲜有研究实证评估三网融合的政策效应。本文在构造地级市层面数字贸易指标的基础上,从数字贸易视角率先考察了三网融合的政策影响。第三,本文从城市异质性视角切入,探究了信息产业融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差异化影响,为政府施策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政策方向。
为响应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201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宣布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并于同年6月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经历6年的试点工作,2016年3月,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依托前期两批次54个地区(城市)的三网融合试点经验,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由此,中国对“广电网”产业融合的指导方针实现了由“严令禁止”向“鼓励推动”的彻底转变。因此,三网融合政策的实施为本文识别信息产业融合提供了准自然实验基础。
信息产业融合是在信息化进程中发生的一种经济现象(周振华,2002),会在原有的产业边界催生新的数字技术。数字技术一方面扩大了数字服务产品贸易的规模及范围,促进了贸易对象数字化,另一方面也推动着传统贸易的数字化转型,为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有鉴于此,本文将从技术创新角度展开机制分析。
中国政府推行的三网融合政策减少了信息产业融合的制度性约束,有利于整合产业内资源,同时,在产业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的作用下,推动整体产业结构的转换与升级(李晓丹,2003),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具体而言,三网融合政策破除了信息产业的融合壁垒,促使原本相对独立的“广电网”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了单一信息服务向数字综合业务和增值业务的转化。不仅如此,在三网融合政策的作用下,服务产品的供给渠道采用趋向一致的技术平台和传输网络。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信息产业融合实现了信息产业内的技术升级,吸引了外部微观主体涌入试点城市,拓展了知识和技术的流动空间(Malerba,2002),促进了城市技术创新(Rho&Moon,2014);另一方面,信息产业融合促使“广电网”产业边界出现技术融合现象,为产业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力与活力(周振华,2003)。在投入产出关联机制的作用下,信息技术向其他传统产业渗透,加速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胡汉辉、邢华,2003;韩先锋等,2014),提高了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效率,从而实现整体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
数字贸易是数字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与传统贸易最大的区别在于数字贸易强调贸易对象数字化和贸易方式数字化[资料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年)》。]。首先,技术创新可能影响贸易对象数字化。技术创新促进了信息技术发展,使低成本、远距离提供传统服务成为可能(江小涓、罗立彬,2019),从而催生出更多的数字消费产品(夏杰长、肖宇,2019),拓展了商品的可贸易边界并增加了贸易品的种类和数量(刘洪愧,2020)。进一步地,技术创新有助于推动数字知识与数据要素的信息化流通,促进贸易对象数字化。其次,技术创新可能影响贸易方式数字化。产业间技术的相互渗透使得创新呈现出高突破性特征,促进了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发展(赵玉林、裴承晨,2019),在产业边界催生出新兴产业(Hacklin et al.,2005)。信息技术渗透为传统贸易提供了数字化平台,营造了创新驱动的商业模式(荆文君、孙宝文,2019),使贸易方式数字化成为可能。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发展不仅扩大了贸易规模(Freund&Weinhold,2004),而且减少了贸易中间环节(马述忠等,2018),促使企业跨越生产率门槛(Melitz,2003),为更多中小企业等提供了市场参与机会,促进了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凭借天然的地理地形优势及深厚的发展基础,东部地区在中国产业发展全局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东部地区良好的服务业发展基础、密集的高素质人才以及较强的政府治理能力能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优势(戴魁早等,2023),产业融合政策的实施更容易推动技术创新,进而促进数字贸易发展;而中西部地区的相关禀赋水平在短时间内难以迅速提升,政策效果无法立竿见影。由于区域间存在要素禀赋差异,因此不同地区在受到相同的产业融合政策影响时会产生差异化效果。一、二、三线城市在政治地位、城市规模和区域辐射力等方面较为优越,善于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匹配和学习效应等渠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技术创新(范剑勇,2006;柯善咨、赵曜,2014),因此同样的政策措施理应在这些城市能够发挥更好的效果。产业发展还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产业结构转换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需要政府产业政策适时干预才能顺利完成。考虑到中央政策的执行需要地方政府密切配合,而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又与政府规模密切相关,因此政府规模在理论上是政策效果的影响因素之一。此外贸易,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贸易内部结构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提高了信息、知识等无形服务贸易的比重(李忠民等,2014)。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趋势为数字贸易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增长潜力,即第三产业的繁荣会成为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推力。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3:三网融合政策对东部地区、等级较高、政府规模较大以及第三产业占比较高的城市的数字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