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中欧体育告
发布时间 : 2023-08-28 14:52:37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必要、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立军、冷显顺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7名非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双方长期业务合作基础,属于合理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集装箱的装卸、拆箱、拼箱、修理、清洁;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及交易,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照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666.67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截至2019年4月23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3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1,021,333,844.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合计85,636,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935,697,844.00元已于2019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9142银行账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6,401,548.24元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服务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19,296,295.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QDA2025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2,527,801.7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49,140.32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注1: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且公司在专户的资金余额为0.00元,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及2021年12月21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就专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航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注2:鉴于募投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并将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公司在专户的资金余额为0.00元,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就专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8,366,728.9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75,626,305.36元。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5,626,305.3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9QDA20260)。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与募集资金置换相关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9,7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原计划投资19,255.7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99.82万元,结余12,139.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四、4”。
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公司结合技术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由原先采购德国索埃勒品牌SPMT(Self-PropelledModularTransporter自行式模块运输车)改为国产品牌,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各个环节中加强资金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1、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购置设备品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SPMT的购置品牌为德国索埃勒或国产品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购置设备品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2、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设备购买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项目实施主体由中创物流变更为中创物流及中创物流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创远达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青岛变更为青岛和天津。同时,调整部分软、硬件设备购买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设备购买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3、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创物流变更为中创物流与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4、公司已于2020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12,040.3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5、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终止“散货船购置项目”实施,结余募集资金2.17亿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线、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议案》,与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艘8,000载重吨级船舶建造合同,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两艘船舶均已交付使用。
注2:散货船购置项目:公司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因市场、外部情势变更,根据当前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已终止募投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具体原因:
1)散货船购置价格居高不下;2)散货船运价波动较大,未来收益无法保障;3)散货船运营成本持续攀升,缩减预期收益;
(2)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迫切,受国际海运费持续走高影响,加上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出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未来几年,如果海运费继续高涨或居高不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可能会维持在高位,流动资金需求极为迫切;
(3)公司未来的投资和营运资金需求增长,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家政策导向,布局冷链物流等新的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目前冷链物流业务处于建设和逐步投产期,投资和运营资金需求快速增长。
注3: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公司已采用自筹资金约8,000.00万元投入土地购置及前期项目建设,场站工程至2017年11月底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仓库工程已于2020年6月开工,其中:一期仓库已于2022年3月投入使用。
注4: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中欧体育,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业务新增业态产生新需求不断优化方案导致未达计划进度。
注5: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为2年,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详见三、(七),行业市场竞争剧烈,使募投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6: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详见本报告“四、1”、“四、2”、“四、3”、“四、5”。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4日,主营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提供基于国内沿海港口集装箱及干散货等多种货物贸易的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提出,公司将主营业务重新整合,划分为三大业务板块:跨境集装箱物流、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其中跨境集装箱物流是公司的主体业务和基本盘,主要包括: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沿海运输等围绕国际集装箱运输开展的相关物流服务。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是公司基于传统业务的延伸和突破,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助推器。
公司网络布局主要集中在宁波以北,主要港口均设立口岸公司,配备专业的管理和业务操作团队,使得各口岸公司兼具多种业务功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和经营网络。此外,公司还拥有专门的信息化技术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公司各业务操作系统,搭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坚持数智化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应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从事的跨境集装箱物流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集装箱海运展开,为进出口贸易商、同行业物流公司、船舶经营人、集装箱经营人提供包括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沿海运输、网络货运、铁路接卸等相关物流服务。
公司从事的货运代理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间货物进出口的班轮运输展开,为进出口贸易商或接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货运咨询、代理订舱、辅助备货、签发提单、目的港服务等国际货运代理一站式服务。公司目前在青岛、宁波、上海、连云港、日照、烟台、威海、天津、大连、北京、西安、郑州、济南、武汉、南京等地均设有分、子公司,市场人员直接服务于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提供统一标准的优质服务。该模式确保了市场信息的及时性;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直接了解并快速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能够在公司统一业务系统下,按照标准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公司从事的场站业务是以堆场、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依托,为船舶经营人、集装箱经营人提供集装箱的运输装卸、检验维修和改造堆存等空箱流转服务,并为出口贸易商或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待运货物的收发交接、拆箱装箱、运输配载、信息服务、堆存集港等重箱出口服务。此外,公司还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进出口货物仓库储运服务,如:理货、分拣、包装、堆存、拼箱及保税等专业化增值服务。公司一直秉承以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根本的理念,为客户提供货物港口前沿作业的管家式服务。
公司从事的船舶代理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进出港的申报手续、物料伙食补给、航修和燃油计量;安排检疫、引航、泊位、拖轮及组织货物装卸等服务;为船舶经营人提供进口舱单的制作及申报服务,代船舶经营人向收货人提供换单、押箱服务并向发货人提供出口预配舱单的信息录入、提交申报等单证操作服务。船舶代理业务以华北地区为核心,网络辐射宁波、连云港、日照、烟台、威海、天津、大连等口岸。
沿海运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有或租赁船舶及舱位互换等资源制定合理的集装箱船舶运力或舱位安排,为国际大型班轮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在国内母港和次级港口之间的中转、运输等外贸内支线沿海运输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同时承接与国内贸易相关的货物沿海运输业务。公司的沿海运输业务主要以青岛、大连、宁波、烟台、日照、岚山、连云港、石岛、龙口、威海等北中国各沿海港口为支点,依托于密集的支线网络,为班轮公司的母船提供中转增值和支线运输的延展服务。公司依托内外贸同船运输的资质,近年来不断延伸业务链条,在传统的集装箱海上巴士驳运服务基础上,延伸形成了集散、件杂、内外贸物流一体化的经营体系。
公司的大宗散货物流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间铁矿石等大宗散货运输开展,为矿石生产和出口商、贸易商、国内大型钢厂等客户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监装监卸、码头控货、保税仓库、混矿加工、中转分拨疏运等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国内,公司已与我国进口铁矿石重要枢纽港口:大连港、青岛港、日照港、可门港成立合资公司,着力借助港口的资源平台以及中创物流自身的行业经验,对外与海外矿山、贸易商进行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业务接洽;对内与我国海关、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进行紧密对接,将港口的传统优势与服务升级充分的结合起来。国外,公司积极布局海外网络,围绕东南亚矿山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等展开业务。公司已成功布局印尼地区的散货资源过驳业务,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印尼地区的业务根基,为下一步海外资源物流发展做好铺垫。
公司所从事的智慧冷链物流业务是指公司以港口智能冷库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低温货物的进出口代理、存储保管、分拣加工、分拨配送等冷链物流服务。公司先后在天津、青岛、上海贸易、宁波四个国内主要冻品进口口岸布局智慧冷链业务。智能立体冷库采用AGV平面仓、巷道机立体仓、四向穿梭车密集仓、自动整形器、自动缠膜机、激光测量、光电感应等综合技术为一体的智能无人仓储模式,依托CCS、WMS、WCS、冷链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冷链物流仓储环节的数智化、无人化管控。管理上打造了“智能云仓”管理模式,实现多口岸、多企业、多货种、多仓库、集中化管理,形成“四港”统一管理贸易、统一经营、统一系统、统一服务标准,整体“联动”的格局,可为客户提供密钥控货、线上自主查询盘点结算、业务远程可视、信息实时推送等个性化定制服务。
公司所从事的新能源工程物流是指根据风电、石化、核电等客户超限设备的个性化、专业化物流需求,为客户提供的非标准化、非常规化的特种专业物流运输服务。站在双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公司重点聚焦国际风电运输、核电工程物流、国内海上风电运输、大型石化工程物流。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拥有大型设备运输所需车辆和船舶的公司,配备有自行式模块运输车、法国尼古拉斯液压轴线车、自航式平板驳船及重吊等特种运输装备,依托车、船、码头一体化的竞争优势,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贸环境压力,公司充分发挥多功能、多网络联动以及数智化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竞争优势,着力挖潜跨境集装箱物流行业存量市场,夯实传统业务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同时,积极推动新业务发展,形成新老业务双曲线发展的新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10.61万元,同比增长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59.51万元,同比增长1.21%,较为圆满地完成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
1)公司传统业务以大货运为龙头,锚定“产品+服务+客户”三个重点发力,稳存量、扩增量,稳定公司发展基本盘。
①深挖客户需求,拉长服务链条,为客户提供关务、集装箱陆运、仓储、零担货运等延伸物流服务,有效提升服务内涵,增强客户粘性。上半年,在挖潜现有大客户业务量的同时,成功开发了三角轮胎、万华化学等中大型直客。②由货运牵头,各版块、各口岸联动,统一销售市场,集中力量加强销售力度,开发了泰赢、飞协博等特色业务产品。③中创海运对现有业务功能进行创新组合,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新开“芜湖-大连”江海直达航线,在运输时效及操作安全等方面较传统转运模式优势明显。④场站业务通过优化站点布局、智能调度摆放等措施,减少翻倒、调箱、跨港、远端运输等支出,提高场地使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同时,加强市场开发力度,新签中远海运、地中海航运等船东堆场协议。
①公司依托“车、船、码头一体化”的竞争优势,继续专攻、深耕新能源工程物流市场,在石化运输领域:中创工程成功中标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项目国际、国内、项目现场全部三个物流运输标段,为巴斯夫提供湛江一体化基地项目下游装置物流总承包及码头操作服务。同时,中标万华化学、裕龙石化、镇海炼化等大型石化运输项目,凸显中创工程团队在石化物流领域的硬实力。海上风电运输领域:公司已中标并开始陆续执行国内段金风昌邑风机运输项目、上海电气汕头主机装卸船项目、浙江运达海上风电项目,国际段金风阿联酋、智利、澳洲风电运输项目以及远景摩洛哥风电运输等项目。
②作为冷链物流的新兵,“中创智冷”不断总结业务经验,持续加大冷链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新业务,延长服务链条,提升综合收益。尝试电商发货模式“一件代发业务”,为客户提供冷冻产品的分拣、包装、配送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供应链商贸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控制关键节点、强化风险管控,稳步提高供应链商贸业务规模。
③公司的印尼散货资源过驳业务再添新成员,第三艘过驳船“巴厘岛荣耀”轮于6月初正式在印尼投入运营,第四艘过驳船“巴淡岛富饶”轮也已抵达印尼,于8月下旬上线。上半年,公司印尼散货过驳业务过驳量稳定增长,取得了较好收益的同时,积累了经验,锻炼了团队,为公司未来海外散货物流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新业务的“开源”相比,成本方面的“节流”同样重要,降本增效不仅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要求,更是公司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公司主要从三方面入手抓成本管控:①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和数智化应用升级,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操作节点和简单重复劳动,提高作业效率和效益。②细化内部管理,控制日常办公和生产开支,同时,不断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采用招标、邀标、长期协作等方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③清理低效无效闲置资产,轻重资产合理购置搭配,确保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坚持创新驱动和自主研发,不断深化数智化与业务的融合,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提升操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上半年,公司优化了堆场、船代、海运等业务系统和部分业务流程:数字堆场建设方面,实现青岛场站重箱返场的自动审核、自动进场并推进更新回箱单电子化;上线天津场站件杂货业务管理模块,打造线上云服务平台,实现了箱管线上换单、修洗箱费自助结算、整箱预约送货、拼箱送货登记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场站作业效率。货运系统方面,继续推进IPA应用,减少人工干预环节,提高订舱效率和准确度。下半年,公司将以完善货运系统、搭建海外管理系统、优化工程物流系统为重点,站在全盘高度分析解决重点、痛点、堵点,为公司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结合各地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加强保险覆盖,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强化内部审计监督:通过常规财务审计、业务流程优化审计的施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内部治理质量。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党员生活会、骨干座谈、员工培训、团建活动等多种形式,倾听基层声音、传递企业文化,实现价值认同,增强员工凝聚力,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培城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3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文件等会议资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松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共收回有效票数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谢立军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董事冷显顺因在关联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欧体育中欧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