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体育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
发布时间 : 2023-08-31 12:31:342023年8月3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尼加拉瓜总统投资、贸易和国际合作顾问劳雷亚诺分别代表本国政府,通过视频方式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尼自贸协定)。为了让公众和企业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中尼自贸协定,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中尼自贸协定的有关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中尼自贸协定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1个自贸协定,尼是中国第28个自贸伙伴,也是继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之后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5个自贸伙伴。中尼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贸易投资合作潜力巨大,2022年,中尼双边贸易额7.6亿美元。中国是尼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尼是中国在中美洲地区重要的经贸伙伴,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
中尼自贸协定的签署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最新实践和合作成果。中尼自贸协定有利于持续释放中尼两国复交的红利,将为两国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中尼经贸合作进一步提质升级,不断增进两国人民和企业福祉。同时,中尼自贸协定的签署也体现了两国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共同意愿和坚定决心,向国际社会发出了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复苏的积极信号。
中尼复交以来,在习主席和奥尔特加总统亲自关心引领下,两国于2022年7月签署中尼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并启动全面的自贸协定谈判。2023年5月1日,中尼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正式生效实施。为推进中尼自贸协定谈判进程,双方成立15个工作组,开展了4轮部级谈判和40多次司局级及工作组磋商。2023年7月3—5日,第四轮谈判在尼首都马那瓜举行,双方围绕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等议题进行深入磋商,取得突破性进展,双方最终于7月25日宣布实质性完成谈判。此后,双方共同完成了协定文本的法律审核和翻译等准备工作,并分别履行了各自国内程序贸易。2023年8月31日,中尼自贸协定正式签署。
总体看,中尼自贸协定涵盖的领域很广泛,部分议题的谈判也较为复杂,但双方仅用时一年便完成了谈判,非常高效,这离不开双方谈判团队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中尼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等领域,包括序言和22个章节,以及关税承诺表、进出口限制、关税配额、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金融服务负面清单、金融服务跨境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承诺表和仲裁程序规则等15个附件。
货物贸易相关规则领域共包括6章。货物贸易章规定了双方在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关税减让、进出口限制、关税配额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一是对原产地标准、区域价值成分、微小含量、微小加工或处理、成套货物、直接运输等原产地规则性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对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核查等原产地实施程序作出了具体要求。关于原产货物认定标准,规定了以区域价值成分40%为主规则,辅以简短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在世贸组织规则基础上,对便利化、税则归类、预裁定、货物放行、风险管理、透明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尽可能简化通关手续。双方同意深化两国海关机构合作。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章重申双方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权利和义务,对区域化、等效性、风险分析、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规定。技术性贸易壁垒章对等效性、合格评定、中欧体育边境措施、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规定,突出了中尼两国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相互协调。贸易救济章对实施双边保障措施的条件、措施形式、实施范围和期限、调查程序、通知和磋商、贸易补偿、程序规则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全球保障措施,双方同意保留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等项下的权利义务。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双方同意保留世贸组织《补贴和反补贴协定》等项下的权利义务,在反倾销调查中不使用替代国数据确定正常价值。
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相关规则领域共包括4章。跨境服务贸易章规定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中欧体育、不符措施、国内规制和公共电信服务等规则,为双方进一步扩大跨境服务贸易创造了条件。金融服务章规定了双方在金融服务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跨境提供、高管和董事会、新金融服务、金融信息传输等方面内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章对双方准许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快速申请程序、透明度等作出规定,同意开展两国移民管理相关交流与合作。投资章包括投资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两节内容。投资相关条款对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最低待遇、损失补偿、征收和补偿、转移、业绩要求、高管人员和董事会、不符措施、特殊手续和信息要求、代位、拒绝受惠、信息披露、金融服务、税收等作出了规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条款对磋商程序、仲裁程序、仲裁准据法、裁决、专家报告、国内救济、文书送达、定义等作出了规定。
其他规则领域共包括6章。数字经济章双方就电子交易框架、电子签名、个人数据保护、数字经济合作等达成一致。竞争政策章双方就竞争执法原则、信息交换、技术合作等达成一致,并承认双方竞争执法的独立性。知识产权章旨在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提升贸易和投资的利益。双方同意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方面深化合作。环境和贸易章双方对环境保护水平、环境法规执行、多边环境协定、环境影响评估、合作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体现了中尼双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承诺。双方承诺不以降低环保标准的方式鼓励贸易和投资,不以贸易保护为目的进行环境保护执法。中小企业章双方就信息共享、中小企业相关合作等方面内容达成一致,支持两国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合作章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中小企业、旅游、科技、文化、教育、环境、传统医学等多个领域鼓励双方政府部门、产业界和相关机构开展合作。
此外,协定还包括初始条款和定义、透明度、一般条款和例外、机制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等6个法律和机制章节。
第一,中尼自贸协定创造了多个“首次”。例如,中方首次签署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含金融服务)和投资的自贸协定;双方就商务人员往来达成较高水平安排,首次就商务人员的父母随行居留相互作出承诺;协定首次纳入数字经济章节;双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章节合作条款中纳入计量标准领域合作,这在中国与拉美国家自贸协定中尚属首次。
第二,协定案文规则充分体现了高水平、现代性和包容性。一是中尼双方实现了货物贸易高水平开放,还对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作出高水平开放承诺。二是协定案文既包括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等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关的传统章节,还纳入了数字经济、环境与贸易、竞争政策等“边境后”议题,体现了协定案文规则的现代性以及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兼容对接的努力方向。三是协定还纳入合作、中小企业等章节,鼓励双方在农业、纺织业、物流、旅游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对接、政策交流等帮助两国更好实现优势互补,用足用好协定优惠政策,上述安排充分体现了协定案文规则的包容性。
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方面,双方在高水平基础上达成了互利共赢的结果。中尼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其中,双方立即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约为60%。在具体产品方面,中欧体育中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将全面覆盖尼方主要出口产品,协定生效后,尼产的牛肉、虾、咖啡、可可、果酱、花生、冻凤螺、乙醇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关税将逐步降至零,此外中方每年给予尼方食糖5万吨关税配额。同时,尼方也将对中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生效后,中国产的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电池、光伏组件、服装和纺织品、鞋靴、水产品、蔬菜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尼方市场时,关税将逐步削减取消。随着协定的生效实施,两国民众和企业都将受益。中欧体育
值得注意的是,中尼自贸协定是中方签署的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含金融服务)和投资的自贸协定。双方相互承诺,给予彼此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低于各自给予其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同时,尼方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制造业、建筑工程、电力运输、海洋运输等领域作出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为我国企业更好开拓尼市场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和更广阔的空间。中方也在入世承诺基础上,对尼方进一步开放商业服务、环境保护、银行保险、批发零售、海洋运输等广泛领域。
双方还就商务人员往来作出较高水平安排,承诺为商务访客、公司内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等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条件,并首次允许商务人员的父母随行居留,针对性解决了企业人员“走出去”的后顾之忧。在金融服务方面,双方就最惠国待遇、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透明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上述开放安排将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透明、开放、可预期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条件,将有力促进中尼双边各领域贸易投资合作。
数字经济章是中尼自贸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章主要内容包括国内电子交易框架、电子签名、网络消费者保护、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无纸贸易、中小微企业、数字经济合作等内容。
在电子交易框架方面,双方进一步明确电子交易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通过最小化监管负担,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在电子签名方面,双方鼓励数字证书在商业部门中的应用,还将进一步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互认。在网络消费者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双方明确将为网上消费者提供不低于其他形式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并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无纸贸易方面,双方鼓励无纸化通关、使用电子单据、使用电子支付等手段促进贸易便利化,还鼓励在电子口岸、单一窗口、物流、供应链等领域开展和加强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在中小微企业方面,双方鼓励通过合作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提升中小微企业数字能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参与数字经济。在数字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将鼓励开展研究和培训活动的合作,包括分享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佳实践,在数字包容性、电子身份管理等一系列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共同为数字经济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提升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等开拓市场,推动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
协定签署后,双方将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法律审批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我们将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上公布文本,供公众查询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