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服务广和通(300638中欧体育):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
发布时间 : 2023-07-21 18:01:17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欧体育。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25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欧体育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7月 25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书
广和通拟向前海红土、建华开源和深创投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锐凌无线%股权
深圳建华开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深 圳建信华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申购报价单》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A座 1101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A座 10-14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M2M网关等各类物联网网关、移动通信终端产品 的生产及配套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咨询及购销;股权投资;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信业务经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本次交易已经前海红土、建华开源、深创投内部决策机构批准; (3)本次交易已经锐凌无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已于 2021年 9月 28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 10月 14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发布《创业板并购重组委 2022年第 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锐凌无线%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22年 11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7号),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年 6月 16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169,999,996.32元中欧体育,发行股数为 7,884,972股。
截至 2023年 6月 21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7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5号),截至2023年 6月 21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169,999,996.32元。
2023年 6月 26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广和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6号),截至 2023年 6月 26日,广和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884,972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96.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35,975.1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884,97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7,751,003.11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1.56元/股,发行股中欧体育数7,884,972股,募集资金总额 169,999,996.32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7家中欧体育。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同茂定增 2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6月 14日,发行底价为 17.97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1.56元/股,与发行底价(17.97元/股)、发行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22.455元/股)的比率分别为 119.98%、96.01%。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7,884,972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9,460,211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0万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6.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364,021.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年 6月 16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169,999,996.32元,发行股数为 7,884,972股。
截至 2023年 6月 21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7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5号),截至2023年 6月 21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169,999,996.32元。
2023年 6月 26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广和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6号),截至 2023年 6月 26日,广和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884,972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96.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35,975.1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884,97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7,751,003.11元。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欧体育。
2023年 7月 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号 28层(实际自然楼层 25层)2806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广和通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和通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认购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3年 6月16日 9:00-12:00贸易公司,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32个认购对象提交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 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 长资产管理产品”)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1.56元/股,申购价格在 21.56元/股及以上的 7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7名,发行价格为 21.56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884,9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999,996.32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茂定增 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根据上述配售结果,上述认购对象分别与发行人签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 7名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金额以及询价中欧体育、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贸易服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2023年 7月 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广和通;证券代码为:300638;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7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年 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