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体育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与中国贸易成立的公司鼎盛时占全球贸易一半服务
发布时间 : 2023-07-23 23:54:31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早在十六世纪对常被冠以“印度货”这一总名称的中国货和其他亚洲产品,就怀有极大兴趣,特别在逐步扩大的富裕的自治市民和艺术品收藏家阶层中更是如此,他们能够并愿意出高价购买这些身价日增的奢侈品和舶来品,诸如中丝绸、瓷器和漆器,而在前几个世纪这些东西还属王室和高级僧所专有。
但是这些东西进口量很小,葡萄牙人几乎毫不理会这类需求,因为中国商品更适合于亚洲内部贸易,特别适合于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转口贸易。就连葡萄牙这个唯一干此营生的欧洲国家,当它于1557年在中国大陆澳门获得立脚点,同中国商人之间的不稳定并十分困难的交往,代之以更有规律的贸易关系之后,中国产品进入欧洲的数量仍旧十分有限,在当地售价甚高。
中国产品,在里斯本、欧洲一些大的年度贸易市场以及安特卫普都能买到,在西欧还成为能取代葡萄牙人进口香料的主要商品。
随着安特卫普作为世界市场地位的逐渐衰落,特别是1585年斯海尔德河的关闭,大批经济实力雄厚颇有影响的商人离开南方前往尼德兰北部,加速了这项主要商品向阿姆斯特丹的转移,同时增强了荷兰与泽兰诸城市发展成为重要贸易中心的趋势。这一形势也刺激了一些荷兰商人与船主亲自投入亚洲产品特别是香料的进口计划。开始起同中国即神秘的“契丹”进行贸易就是一个重要目标,并且可望从此项贸易中赢得巨利。
商人们所知中国可提供的产品,部分根据口传信息或者已经刊布的游记,部分根据他们同里斯本之间的定期贸易,正是在那儿他们熟悉了中国的丝绸、漆器、瓷器、药材和其他昂贵的物品。
荷兰人想避免同葡萄牙人进行一场直接对抗,这不仅因为战局缘故,而且也因为他们不敢置犯葡萄牙人对绕过好望角航路的垄断权。
故起初他们企图借道北方通路抵达印度,并且希望此道能缩短航程,结果大失所望中欧体育贸易公司。然而在1595-1597年,科尔内利斯·豪特曼最终尝试绕过好望角取南道航行获得了很大成功。这次航行成功,使得大批公司于短时间内在荷兰和泽兰崛起,介入了同东方印度人的贸易,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老牌公司”的一条船在亚科布范·内克的指挥下于1601年在中国海岸登陆,但未能在那儿打开贸易局面。1602年,经大州长约翰·范·奥登巴内费尔特的斡旋和最高长官毛里塞亲王的仲裁,各公司终于联合组成了一个单元机构“联合东印度公司。
简而言之,荷兰东印度公司包括下列一些组织机构:六个“商会”,即阿姆斯特丹、米德尔堡(泽兰)、鹿特丹、代尔夫特、侯恩和恩克霍伊增六个商会。财政和行政权,按最初约六百五十万盾资产中,每个商会所占的控股比例进行分配:阿姆斯特丹占百分之五十,泽兰占百分之二十五,其余各占百分之六点五。
共有六十名董事,代表各商会主持事务,各商会至少一年改选一次自己在“十七人董事会”内的代表。董事会的成员包括,阿姆斯特丹代表八名、泽兰四名,其他商会各一名。第十七个席位由除阿姆斯特丹以外的诸商会代表轮流补阙,这样阿姆斯特丹永远不可能在董事会上获得简单多数。
“十七人董事会”为公司的中央决策和行政机构,其决定对所属商会具有约束力。各项工作由理事和一系列同财政、船行、销售等有关的委员会及“部门”分管。
“海牙工作会议”是“十七人董事会”下的一个重要委员会,收阅来自亚洲的信件和报告,并起草答复摄政阶层对新理事的任命有莫大的影响,而股东通过“法定大股东”来行使的控制权无足轻重。其中最主要的角色要数“律师”,由他操纵日常的管理事务。
国会为东印度公司颁发了一份自好望角以东至麦哲伦海峡整片地域的特许状,公司遂获得了对荷兰共和国公民的贸易垄断权。
与此同时,公司被授予一部分主权,公司有权组织武装力量、建筑要寨以及订立政治性协议。多亏这些特权公司的贸易地位才得以在政治上巩固下来,并为荷兰后来统治马来群岛奠定了基础。
在亚洲巴达维亚(雅加达)成了货物集散中心和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所在地,后者由殖民地总督和东印度理事会组成。此机构具有广泛的决策权,但是却听命于“十七人董事会”。各地贸易是借助“驻外商行”即地方商馆进行的。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新理事中间也不乏对华贸易的浓厚兴趣,至1602年秋这一兴趣被进一步激发起来,当时一条被俘获的葡萄牙商船“桑·雅戈”号上的货物在米德尔堡抛售后赢利甚丰。这批船货包括大量瓷器和别的中国商品。
1604年被俘获的“卡塔林纳”号和另一条葡萄牙商船上的货物在阿姆斯特丹进行拍卖成交,其情景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这些船只当时正行驶在从澳门往马六甲的途中,满载着瓷器、生丝、丝织品、黄金、漆器、家具、糖、药材以及其他中国商品。买主们四方云集,结果获利多达六百万荷兰盾!
中国海上的贸易大部分为葡萄牙人所控制,只有很小一部分掌握在中国商贩手里,后者备受海盗蹂躏,甚至还不得自中国港口直接与外国通商。荷兰人企图结束葡萄牙人的这种优势,千方百计想把中国产品的供应线攫取到手,但是他们未能同中国建立起定期而直接的贸易关系,而这种关系对于富有成效的竞争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先决条件。原因是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从中作梗,此外中国官员对这些正在中国海上摆出咄咄逼人架势的新来者产生怀疑中欧体育。
然而160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终于能够在日本的平户开设起一家商馆。日本是中国产品的一个重要市场,当时一直由葡萄牙人向其提供中国货。如今荷兰东印度公司却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进口中国货,同时切断为葡萄牙人控制的货源。
正是基于这一想法遂有封锁马尼拉(1619一1621年)与攻击澳门(1622年)未遂事件的发生。当荷兰人在澳门败北后,他们占据了澎湖岛,但在1624年他们被中国水师驱逐。当荷兰人在台湾(即我国台湾省)站稳脚跟时,外交谈判仍未能获得任何如愿以偿的成果,那时台湾还未成为的一部分,但是中国舢板被准许驶往台湾输送荷兰人所需要的货物。
这一安排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很有利,使之得以与中国政府进行接触,并且可获得一个定期进口中国产品的固定贸易基地。台湾很快发展成为中国和日本贸易的中转站,而当1639年日本向所有外国人实行锁国政策后(中国人和荷兰人除外),其地位更趋重要。这一有利形势因中国的政治发展而受到影响。
1644年,明王朝崩溃,由清王朝取而代之。新皇帝发现自己遭到仍忠于明王朝的诸起义运动的反对。南中国的叛乱在以“国姓爷”闻名的郑成功的领导下特别持久,并且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国姓爷致力于组建一支海上打击力量,用以控制沿海地区和海路,结果通往台湾的舢板交通和货物进口受到严重阻碍。在台湾的荷兰商人发生了危机。
巴达维亚应付这些问题的反措施是力争再次获得同中国直接贸易的特许,此时是同新的清朝廷打交道,这样可以不必完全仰赖于台湾的供应了。1655一1656年,派遣皮特·德·戈耶和亚科布·德·凯塞率领使团前往北京。他们受到了隆重的接待,但唯一结果是被允许在1664年再派一支使团前来,而这几乎同强加给他们的勒令相差无几。
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极其失望。但是必须知道,当时他们对于派遣这么一支使团前往北京朝廷的作用和价值尚一无所知,北京朝廷视使团为邻邦统治者进行朝贡或表示亲善之举。而荷兰人派使团却是为了进行平等谈判,并争取达成明确协议。
在此期间台湾本身也出现了麻烦。许多难民从福建逃亡那儿,他们是国姓爷的拥护者,以台湾作为骚扰清朝当局的一个基地。他们因对日益上涨的税额和所从事的榨糖业的艰难境遇散布出强烈不满。
1659年,国姓爷在南京被清朝的将领击败后,决定在台湾组织进一步的抵抗。结果荷兰东印度公司直接卷入了中国的内政。巴达维亚对频繁的告急和传闻未作出充分的反应,直到1661年才派出援军,但是为时已晚。国姓爷带领一支二万五千人的军队袭击了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居留地,并于1662年2月1日迫使荷兰人投降。
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渴望报复,认为同清朝结盟是一次机会,可借以粉碎国姓爷的势力,并在“十七人董事会”前挽回面子。但是他们把结盟主要看作是获得在中国海岸贸易特许的一种手段,是对提供军事援助的一种报偿。一场联合军事行动在展开,但是双方联系的迟滞和互不信任注定了它的流产。
然而从1663年起,荷兰人得以在福州口岸开始一年一度的贸易活动,可是由于种种限制,贸易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尽管提供了军事援助并多次提出请求和进行外交磋商,仍无迹象表明可同中国口岸发展自由而无限制的贸易。1666-1667年,皮特·范·霍恩率领第二个使团从巴达维亚出发前往北京,结果也一无所获。166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在大失所望之下决定暂时中断同福州的贸易往来,而偕助万丹和北大年两地的中转来获得所需要的中国产品。
1685一1687年,由芬森·帕埃茨率领的第三支使团前往北京,目的是为公司获取贸易自由和摆脱贸易限制,结果并不比前两回尝试更为成功。加之巴达维亚因卷入代价昂贵的爪哇战争,能够用来从事对华贸易的资本日益减少。
当1689年决定放弃对华贸易时,同巴达维亚进行的中国舢板贸易量急剧增长就有了决定性的意义。这种舢板贸易肇始于1674年,当时中国政府放宽了对海外贸易的禁令。1683年,当台湾已并入而清朝的权威在南中国确立以后,同马六甲、马尼拉、日本以及马来群岛的贸易就完全开放了。这时也容许外国人对华贸易,虽然仍受到一纸许可单的限制。
这种舢板满足于较少的利润,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其运货开价比东印度公司更便宜,能给巴达维亚送来所需要的一切物品,其数量在稳步上升。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抓住了这一机会,从而获得中国产品,价格并不比中国本地高多少,同时用不着配备船只或者承担任何运输上的风险。
他们鼓励中国商人扩大同巴达维亚的贸易,并且一旦商品进口量达到足够满足他们对中国产品的需求时,他们就中断自身的对华贸易。
十七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欧洲销售中国产品面临的唯一实际竞争来自“英国伦敦公司”。尽管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澳门和马尼拉各自占有有利地位,但是他们用船把中国商品运往欧洲,实质上完全为了国内消费,而法国人和丹麦人则仅配备了不定期的运输船只。
英国人同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样,徒劳无益地企图同中国建立直接定期的贸易关系,故他们不得不从东京、万丹、台湾和马来半岛的其他口岸以及印度海岸获取必需品。他们同厦门贸易很顺手,可是由于丝绸质量低劣、急需物品缺乏和贸易上的限制,使他们于1689年放弃了这项贸易。经过1690年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后,直到1699年伦敦公司才再度试行打开同中国广州之间的直接贸易中欧体育,当时因特许状延期问题而受到困扰。
形势这时变得较为有利,中国官员已更重视对商业的考虑。同1698年出现在广州的法国船“昂菲特里特”号一样,“马克利斯菲尔德”号这时也发现做买卖几乎毫无障碍。
1709年,伦敦公司同成立于1698年的“英国公司”合并,组建了“英国东印度公司”。新的东印度公司在随后数年内同广州的贸易往来日趋频繁,成绩卓著,因而对同中国其他口岸贸易的兴趣骤减。
茶叶开始成为回头货中更为重要的商品,致使整个欧洲对茶叶的需求量激增,饮茶遂成为社会各阶层的时尚。在这方面英国人因为同广州有直接贸易而拥有优势。他们从原包装箱内获得新鲜茶叶,而后装船直接运往伦敦。相反,荷兰东印度公司却在巴达维亚从舢板上购置茶叶,茶叶质量较次,以篮筐包装。这种茶叶多半是由广州销售旺季后所剩下的余货拼凑而成。此外贸易服务,在返回尼德兰的船队编排就绪之前中欧体育,茶叶需一直储存在潮湿的货栈里,质量得不到改善。
1719年,法国多家贸易公司合并后组建了“皇家印度与中国公司,进行至广州的定期航行,以便同英国人一样取得茶叶和其他商品。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欧洲茶叶市场的供应上所占的份额一开始就很一般。1690年至1718年之间平均每年有十四条舢板抵达巴达维亚,运来的茶叶仅够装满一条开往尼德兰的茶叶船。然而在1718年,连同巴达维亚开展的舢板贸易也突然中止了。
在决定恢复直接对华贸易后,“十七人董事会”建立了一个委员会以进行必要的准备。这个“中国委员会”于1755年秋开始工作,被授予绝对权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不用请示“十七人董事会”而自行决定和采取步骤,此后有关对华贸易的大小事项都由它来代理了。这类专事单一地区贸易的委员会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使它可以进行有目的、灵活、并卓有成效的经营管理。
每年秋天中国委员会开会讨论下一次远航,宣读由回航船带闻的报告,评价和估计驻国外通讯员的通讯报道,以及会见归国的商业代办。当然,在秋季销售中回头货的收入对于置办新的“输华必需品”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委员会很快发现,同巴达维亚维系一个良好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它不得不修改规定巴达维亚只能把少量香料装船运往中国的决定。胡椒、肉豆蔻、丁香和其他香料的装船量在不断增加,因为它们所产生的利润证明对购买国尼德兰的许多贵重物品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遗憾的是,委员会的抱负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它不再可能对付就在该时期发生的变化。最重要的事实莫过于美国人开始了同中国的贸易,并发展为强大的竞争对手。他们的第一条船“中国皇后”号于1784年出现于广州海面。在以后几年,他们同中国的贸易迅猛增长,很快超过荷兰东印度公司而成为中国商人更为重要的贸易伙伴。由于欧洲茶叶贸易中心的转移,公司的地位进一步遭到削弱。
1784年,英国国会采纳了皮特的“代偿法案”,结果进口关税和茶叶税从百分之百以上降至百分之十二点五,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则获得了茶叶进口的垄断权。于是欧洲大陆的走私贸易也被连锅端了。一开始英国公司不能单独应付国内需求,故不得不向海外购买茶叶。这时中国委员会计划利用这一时机来使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茶叶贸易中心,特别提供英国方面大量需要的优质绿茶。
理事范·德·奥德默伦曾这样描绘此雄心勃勃的计划:“如今英国希望阻止茶叶走私贸易,这就比以往更需要我们的东印度公司重视在以后数年保证对优质茶叶的控制,这样其他公司将不得不进口劣质茶叶,而我们的茶叶将拥有这样一个地位,在英国最不缺乏茶叶时,我们仍能照样抛售茶叶并赢得巨利。”不仅是中国委员会,私人茶商也十分了解他们的机遇所在,他们远比公司更迅速更合理地作出了反应,不过他们在转卖进口货上并无经验。
另一个特殊问题进一步加速了公司的衰落。长期以来一直是巴达维亚让遣华船捎带的产品,它构成了商品总值的一半或三分之二,并创造了平均百分之七十五的利润。但是就在这些年里,当需要增加锡的出口来资助增加了的采购量时,却同巨港苏丹之间就强制供应锡的问题发生争执,出现了困难局面。
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殖民地政府出价原来就低得出奇,如今因缺乏现金,巴达维亚常推迟现金支付日期,或者代之以支付汇票。原先的锡走私贸易这时陡增,就不足为怪了。英国人在这项贸易上特别占便宜,他们同样在窥伺着能资助自己扩大对华贸易的商品。
荷兰人在广州的情况也很糟。随着“代偿法案”的通过,英国东印度公司已开始设法把自己的竞争对手尽可能驱逐出(茶叶)贸易行列。这主要是针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它被看作是最危险的对手。
英国人的行动计划大概如下:出价比荷兰商业代办敢出或能出的价格更高;让锡和胡椒充斥广州市场,以造成价格下跌;支持印度和广州的私人贸易,条件是利润当储存在公司驻广州的金库,凭伦敦签发的汇票支付。
这最后一次证明特别有效。广州银子大量短缺,部分原因在于中国政府正在,而中国商人不得不为此捐款赞助。于是购买优质丝绸和茶叶只能以现金支付,并且订合同也得预先付款。英国东印度公司起始也面临由于欧洲银子短缺造成的资金匮乏问题,但是它通过发动私人的主动性而解决了问题。
荷兰公司这时却仍在反对收回其禁止私人贸易的政策,因为它为了对付汇票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借钱。运往中国的商品和资金是不够买茶叶的,茶价确实变得很快,越来越昂贵荷兰商业代办只得靠赊账购买。不喜欢这种做法的中国商人不再事先订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不供应最优质茶。荷兰公司能得到的茶叶绝大部分是武夷茶,这是一种欧洲永远不再需要的茶叶。
1795年,巴达维亚共和国宣告成立。1796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管理权从理事们的手中转移到“东印度贸易和领地革命委员会”。1798年,决定由共和国政府接管公司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因而也承担其债务,当时公司的债务已上升到一亿三千四百万盾。正如斯塔佩尔所言,“由于这笔债务,这个仍很重要的殖民帝国遂转到了共和国政府手中”。
当北方的文艺复兴取代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尼德兰(Netherlands)取代了威尼斯,成为欧洲最先进的贸易国家。大航海时代的尼德兰的领域大于如今的荷兰,拥有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等海港,善于航海贸易,被人们称为“海上马车夫”。
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在东方开战、订约、占地等特命全权,内有坚强的组织,外有强大的舰队,驻地有军队、炮台。从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四十年代,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荷兰人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根据地,既向中国、日本发展,又向印度发展,苏门答腊、爪哇、马六甲等地出产的胡椒、香料的经营,成了荷兰人的专利。
1602至1610年的8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往于东方的商船增加到了69艘。从1605年到162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的红利分配在15%至75%之间。其贸易额占全球贸易额一般还要多。
荷、葡竞争的结果,终于导致武装冲突。早在1603年,荷兰人先后拦截从澳门开往马六甲、从澳门开往日本的葡萄牙商船,夺得价值昂贵的货物。这样的武装袭击一直持续了很多年,使得葡萄牙人的澳门中转贸易损失惨重。例如:1603年的一次劫夺,荷兰人获取葡萄牙人的1200包(相当于2025担)生丝、60吨瓷器;次年在阿姆斯特丹拍卖这批货物,售价高达350万荷兰盾,相当于112万两白银。由此,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最主要的中国丝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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