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中欧体育669):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 : 2023-06-28 10:58:47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中欧体育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达新材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欧体育,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程树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中,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远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易远通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中欧体育,调整后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2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中欧体育,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中欧体育具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44.90万元。
(5)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号北 2-204工业孵化-5-550;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门窗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443.83万元,净资产为 2,945.47万元;2023年 1-3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196.18万元,净利润为-77.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易远通为唐控科创之控股子公司,易远通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往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中欧体育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